一、偏头痛的相关概念
偏头痛特征是发作性的、多为偏侧的、中重度、搏动样头痛,一般持续4~72小时,可伴有恶心、呕吐,光、声或活动可加重头痛,安静环境中休息则可缓解头痛。
先兆指发生在头痛之前或伴随头痛一起发生的完全可逆的局灶性神经系统症状,表现为视觉、感觉、言语、运动等的缺损或刺激症状。大多数先兆为视觉症状,常为双眼同向症状,如视物模糊、暗点、闪光、亮点亮线或视物变形。感觉症状多呈面-手区域分布。先兆症状一般在5~20min内逐渐形成,持续不超过60min。不同先兆可以接连出现。偏头痛是一种常见和慢性的神经血管病疾患,患病率为5%~10%,儿童期和青春期起病,中青年期达发病高峰,女性多见,常有遗传背景。偏头疼主要有无先兆偏头痛(普通型偏头痛)和有先兆偏头痛(经典型偏头痛)。以往曾将偏头痛诊断为“血管性头痛”、“神经性头痛”或“血管神经性头痛”。年后,国际头痛学会(IHS)就不再推荐使用。二、偏头痛的分类和诊断年IHS将偏头痛归为原发性头痛,包括6个亚型,以无先兆偏头痛和有先兆偏头痛为常见。
偏头痛的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如头痛的部位、性质、程度、持续时间、伴随症状、先兆表现以及活动对头痛的影响。在临床实践中,首先要排除继发性头痛,然后再考虑是否有其他类型的原发性头痛。出现以下情况要进行神经影象学检查:①异常的神经系统检查发现;②头痛频率或程度的急性加重;③头痛性质变化;④50岁后新发的头痛或突然发生的剧烈头痛;⑤多种治疗无效的头痛;⑥有头晕、麻木等其他症状。脑电图、TCD等检查不推荐作为常规诊断检查。无先兆偏头痛的诊断标准:A.符合B-D项特征的至少5次发作;B.头痛发作(未经治疗或治疗无效)持续4~72h;C.至少有下列中的2项头痛特征:①单侧性,②搏动性,③中或重度疼痛,④日常活动会加重头痛或头痛时避免此类活动;D.头痛过程中至少伴随下列1项:①恶心和/或呕吐,②畏光和畏声。E.不能归因于其他疾病
伴偏头痛性头痛的典型先兆的诊断标准:A.符合B-D项特征的至少2次发作;B.先兆至少有下列的1种表现,没有运动无力症状:①完全可逆的视觉症状,包括阳性表现(如闪光、亮点亮线)和/或阴性表现(如视野缺损),②完全可逆的感觉异常,包括阳性表现(如针刺感)和/或阴性表现(如麻木),③完全可逆的言语功能障碍;C.至少满足下列中的2项:①同向视觉症状和/或单侧感觉症状,②至少1个先兆症状逐渐发展的过程≥5min,和/或不同先兆症状接连发生,过程≥5min,③每个症状持续5~60min;D.在先兆症状同时或在先兆发生后60min内发生头痛,头痛符合无先兆偏头痛诊断标准B-D项;E.不归因于其他疾病。
如典型先兆后的头痛不符合偏头痛性头痛的特点,应诊断为伴非偏头痛性头痛的典型先兆;如典型先兆后无头痛发作,应诊断为不伴头痛的典型先兆;如先兆表现为肢体无力,诊断为偏瘫性偏头痛。先兆表现为后循环系统支配的神经组织受累,如构音障碍、眩晕、耳鸣、听力下降、复视、双鼻侧或双颞侧视野同时出现的视觉症状,共济失调、意识改变、双侧感觉异常等,而非肢体无力时,诊断为基底型偏头痛。
如只比诊断标准差一项,但又不符合其他头痛的诊断标准,可诊断为很可能的偏头痛。
四、偏头痛的治疗
偏头痛防治的基本原则:(1)帮助患者确立科学的正确的防治观念和目标;(2)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3)寻找并避免各种偏头痛诱因;(4)充分利用非药物干预手段,包括按摩、理疗、生物反馈治疗、认知行为治疗和针灸等;(5)药物治疗包括急性发作期治疗和预防性治疗两大类。中药被广泛应用,但尚需更多的循证医学证据。
1.急性发作期治疗:急性发作期治疗的目的是迅速缓解疼痛、消除伴随症状并恢复日常功能。分为非特异性治疗和偏头痛特异性治疗两种。
非特异性治疗药物包括:①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如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布洛芬、萘普生钠等;②巴比妥类等镇静药;③阿片类药物。后两类药物易成瘾,应慎用,仅适用于其他治疗无效的严重病例。
特异性治疗药物有:①麦角胺制剂。②曲坦类药物。
药物选择需要根据头痛严重程度、伴随症状、既往用药情况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可采用阶梯法选药。
①首选NSAIDs—→效果不佳—→改用偏头痛特异性药物。
②分层选药:轻中度头痛、严重头痛但以往发作对NSAIDs反应好者选择NSAIDs;中重度头痛、对NSAIDs反应差直接选用偏头痛特异性药物。有严重的恶心和呕吐时,选用胃肠外给药更佳。胃复安、多潘立酮不仅能止吐、促进胃动力,还利于其他药物的吸收和头痛治疗。急性期应尽早用药,但不宜多用,以避免造成药物滥用性头痛
2.预防性治疗:目的是降低发作频率、减轻发作程度、减少功能损害、增加急性发作期治疗的疗效。
预防性治疗的原则:(1)排除止痛药物的滥用;(2)循证地选择疗效确切且不良反应少的药物;(3)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4)在4~8周内综合评估疗效;(5)应坚持足够的疗程,一般为3~6个月;(6)确立正确的预防期望有助于提高治疗顺应性。
适应证:①近3个月平均每月发作至少2次或头痛日超过4d;②急性期治疗无效,或因副作用和禁忌证无法进行急性期治疗;③每周至少使用2次以上的镇痛药物;④特殊类型的偏头痛;⑤患者的倾向;⑥月经性偏头痛。常用药物包括:①CCB,其中盐酸氟桂利嗪循证医学证据较多;②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有较多循证医学证据;③抗癫痫药,如丙戊酸和托吡酯;④三环类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⑤5-HT拮抗剂,如苯噻啶;⑥其他:大剂量VitB2、镁剂、肉毒素A局部注射及中药。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偏头痛诊断与防治专家共识》()编写]
(本共识刊登于《中华内科杂志》年第8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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